近日,教育部召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調度會,重申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落實“四不準”紀律要求,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、誘導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,不準將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,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,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、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。有媒體報道,一些高校要求畢業生“必須去找單位簽三方協議,否則拿不到學位證”。萬般無奈之下,學生和家長不得不“隨便找個公章蓋一下”。一些畢業生找不到工作本已焦慮,再向他們施壓搞假就業,勢必造成二次傷害。(6月8日中國青年報)
看到這則新聞,筆者不禁想:高校追求假就業,不如提升學生創業真本領!
近年來,大學生自主創業、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現象在我國愈發普遍。許多有志青年正在創業道路上努力,同時各級政府也出臺相應政策予以支持,但我國大學生自主創業率與歐美國家相比,還有較大差距。
在經濟高速增長時期,各行各業人才需求旺盛,而在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后,人才需求由重數量逐漸轉變為重質量。僅從數量而言,大規模招收大學畢業生的單位已大幅減少。在此背景下,鼓勵大學生創業,以創業帶動就業就成為新時代各高校的必然選擇。
但受內外經濟環境影響,大學生創業逐漸退燒,說明在經濟環境更加復雜多變的大背景下,高校畢業生們對于未來的職業規劃趨于謹慎,這更要求政府和高等院校給予大學生創業更多的政策“紅利”。
如國家可出臺法規,讓大學生創業獲得支持于法有據;制定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;鼓勵銀行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額度并減免利息,豐富企業融資渠道;設立專門的創業輔導機構,在管理、服務、技術、營銷、人才等方面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與咨詢;降低企業創辦門檻、簡化企業注冊流程。
同時,高校要大力開展創業教育,把創新創業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和學分體系,建立多層次、立體化的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;加強相關教材建設,借鑒國外成功經驗,編寫實用且高質量的教材;還可通過舉辦創新創業大賽、講座、論壇、模擬實踐等方式,豐富學生的創新創業知識和體驗,提升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。此外,高校還可探索有利創新創業教育的學分改革,如某高職院校創業學院就規定,學生可以用創業的業績來申請某些課程免修。高校還需加深與企業的合作,為學生提供實習機會,讓學生積累前期經驗。
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全方位服務,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,是各級政府和高校理應承擔的責任。期待更多高校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、創業所需要的能力素質等為重點,實現創新教育從“小眾”到“大眾”轉變,讓更多學生接受創新創業教育。只有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提高了,大學生自主創業、以創業帶動就業才會水到渠成。